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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首家省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——湖北省江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
发布时间 :2015-04-22 09:52:56  点击浏览:
根据湖北省委、省政府和省综治委的部署要求,按照省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制定的工作方案,近日,经省司法厅备案同意,湖北省江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,并于4月1日开始受理、调处省部属医院发生的医疗纠纷。这是湖北省第一家省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。湖北省江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(以下简称省江泰医调委),是依法设立的调解医疗纠纷的群众性自治组织,是独立于医患双方的第三方机构,不收取任何费用融民间性、独立性、公益性、专业性于一体。省江泰医调委的成立,标志湖北省人民调解工作迈向专业化、法治化、规范化的新阶段,这是加强法治湖北建设,创新社会治理,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,构建和谐医患关系,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的客观需要。

  省江泰医调委着力创新机制,化解医疗纠纷。医疗纠纷是在市场经济发展中产生的,必须用创新市场化机制和深化改革的办法来解决,必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化解。根据《湖北省人民调解工作规定》(湖北省人民政府令377号)《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》(湖北省人民政府令366号)等规定,省卫计委面向全国公开招标保险经纪公司,负责全省医疗机构医责险统保,并参与组建省医调委,设计医疗责任保险与医疗纠纷调解紧密结合的保险产品和调赔机制,有效避免调解和保险两张皮,医、患、保三方均不满意状况。省江泰医调委以独立、公正和贴心服务,寻求医患双方信任,把医疗纠纷转移到医院外处理,通过调解、评鉴和赔付的第三方管理,建立依法、合理、公平解决医疗纠纷“调赔”结合机制,做到案结事了人和。

  省江泰医调委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医调专业队伍。医疗纠纷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,化解医疗纠纷必须具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。省江泰医调委通过公开招聘和培训学习,已经组建了近100人的专职专业队伍,他们均具有一定的法律医疗专业知识,是懂情理会调解的行家理手,并储备了一批适用人才,以满足医疗纠纷调解的专业需求。同时,还建立了有500名医学专家、100名法学专家的医调委专家库,为医调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和专业指导,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更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。

  省江泰医调委着力强化服务,建设全省统一的医疗纠纷化解平台。省江泰医调委直接受理、调处省部属医院发生的医疗纠纷,并在全省各市、州设立工作站,或与各地医调委对接,各种医调资源全省共享,协调处理重大疑难医疗纠纷,建立全省统一的、符合需求的调解赔付范围、程序和流程。在全省形成以预防为主,防(防范医疗风险)、保(医疗责任保险转移)、调(人民调解)、赔(保险快速赔付)一体化的运行体系。

  开设省江泰医调委门户网站,作为咨询交流的网络载体,提升医调委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,开通400电话中心(400-616-8811),实现24小时全天候咨询报案功能,在医调委设立法律援助站,由专职律师负责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,依法全程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。在公安等部门的支持下,建立医疗纠纷转移院外调解机制,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,让医务人员专心安心治病救人。通过案例和数据进行医疗风险评估分析,帮助医疗机构管控风险,提高医疗质量,减少纠纷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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